关于印发2021年度、2022年度市直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0 10:07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编辑:医政科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做好2021年度和2022年度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工作(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因疫情原因延迟),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5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0〕3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级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黄山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黄山市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坚持公益导向、维护人民健康,公正评价、激励约束、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开展综合绩效考核,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深化改革,落实功能定位,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人才培养和医疗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严格依法执业,加强标准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机构职责

为强化对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顺利完成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任务,决定成立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为:

组  长:方克家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吴  涛  市发改委副主任

鲍英奎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  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胡锦来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段贤春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汪正如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潘婷婷  市发改委体改科科长

胡传稳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张晨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节深义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王  莉  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黄松路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科长

武  兵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范瑞娟  市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科科长

项哲颉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郑建军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胡忠德  市卫生健康委规财科副科长

金  昌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副科长

张静文  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宣传与综合监督科负责人

洪丽红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绩效考核方案,审核绩效考核结果, 并向市政府汇报年度绩效考核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教科,承担综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考核方法

综合绩效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 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和重点问题现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考核指标考核量分任务,分解至相关科室, 相关科室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收集数据,并结合相关督导、校验、评审、巡查等工作统筹评价考核。

四、考核对象和时间

3所市属公立医院: 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考核工作安排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核内容

市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安徽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附件1,占比80%)和市本级绩效考核指标(附件4,占比20%)组成;市属二级公立医院(不包含中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安徽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附件2,占比80%)和第二部分市本级绩效考核指标(附件4,占比20%)组成;市属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由安徽省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附件3,占比80%)和第二部分市本级绩效考核指标(附件4占比20%)组成。指标体系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涵盖党的建设、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多个维度,对市属公立医院2021年、2022年各项相关工作展开综合性绩效评价。

六、考核程序

(一)医院自查自评。各市属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和考核指标数据自评表,报送至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5月14日前完成)

(二)重点指标核查。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市属公立医院上报的资料或数据通过日常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实,对日常管理信息系统无法核实的数据或对上报的数据存在疑问,需要现场核实的, 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现场核实,现场核实由各成员单位提供相关专家名单。(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

(三)考核结果反馈。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教科负责将市属公立医院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经委党组审议通过后,及时反馈给各医院,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综合绩效考核情况予以公示。(2022年5月底完成)

(五)督促落实整改。各市属公立医院要认真按照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的情况进行整改落实。(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七、考核结果

(一)考核等级。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综合评价分为A(高于80分,含80分)、B(70-80分,含70分)、C(65-70分,含65分)、D(60-65分,含60分)、E(低于60分)五个等级。在当年度公布的最近一次国家级、省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全省同类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不予评定B及以上等级,排名末位的,直接评定为D等级(含)以下。考核年度内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医院,绩效考核结果降级处理,医院主要负责人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取消A类、B类资格。

(二)结果运用。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 作为安排市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发展规划编制、重大项目立项、重点学科建设和绩效工资总额核定等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医院院长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医院予以表扬,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医院要进行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

八、考核要求

(一)各市属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要对照综合绩效考核相关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提供真实、准确、详实的相关材料和数据。

(二)承担考核工作的各部门要落实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细节, 细化考核操作,提高评价质量,确保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透明, 考评结果能解释说明。

(三)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对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 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有效推动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安徽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2.安徽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3.安徽省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4.2021年度、2022年度市本级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