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机构名称: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机构类型: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副县级单位
三、机构简介: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原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原黄山市血吸虫病防治所两单位整合组建成立,并挂黄山市血吸虫病防治所、黄山市健康教育所,是隶属于现黄山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副县级公益一类卫生事业单位。中心核定人员编制77名,中心用房面积共6000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面积40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2000平方米,档案室面积260平方米。
四、机构职能:
(一)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市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血吸虫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防治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二)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组织调查处理全市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四)组织、实施对全市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血吸虫病、地方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五)组织、实施全市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与使用管理,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六)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七)负责全市消毒杀虫工作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的监测与评价;
(八)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和风险评估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九)指导和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与考核;
(十)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
(十一)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十二)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十三)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十四)开展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病、血吸虫病、地方病、水质、食品理化实验等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