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00051494581Y/202511-00005 信息分类: 转送原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企业,投资者,旅游者,外籍人,三农,妇女儿童,残疾人,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发布日期: 2025-11-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转送原则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转送原则

作者:市急救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13 15:23 信息来源:黄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阅读次数:

    黄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定位为指挥型急救中心,全市院前急救工作由急救指挥中心和各网络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依托市直和各区县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分中心(站),负责“120”电话接警、下达急救任务、调度指挥急救工作。

    院前如出诊医生根据病情评估后需转送,须向调度员报告病人送达医院。

    非院前转送工作由分中心(站)遵循所属医院规章制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