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00485759559X/202512-00007 信息分类: 住院须知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5-12-23
发布机构: 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2025-12-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住院手续、流程及住院须知

作者:院办室 发布时间:2025-12-23 21:59 信息来源: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黄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阅读次数:

入院办理:

1.就诊人员可携带患者医保卡、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就诊卡在门诊大厅收费处挂号。

2.看诊后确需住院的,持入院通知单(就诊卡)、患者门诊病历、医保卡、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住院部一楼大厅出入院收费处窗口进行入院登记。

3.登记医保信息办理入院后,按要求缴纳住院预交金及伙食预交金,完成后凭入院通知单及门诊病历至入院病区住院。

★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医保住院登记。

★职工医保患者可用本人电子医保凭证或医保卡进行医保住院登记。

★异地参保患者确需在我院报销的,请先在参保地进行转诊备案手续后在我院办理入院医保登记。

出院办理:

1.请事先准备好患者医保卡、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预交金收据、银行卡,并确保患者在我院住院期间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

2.持出院记录、预交金收据、患者医保卡、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至住院部一楼大厅出入院收费处窗口进行出院结算,住院费、伙食费结算完成后凭住院结算发票至药房取药。

特别提示:

1.如果您本次住院属于以下情况:

(1)住院费用全额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2)全额自费患者

请告知出入院结算窗口打印费用清单,并准备足额现金进行出院结算。

2.患者身份证姓名和医保登记姓名不一致但确为同一人的,请在入院后及时到医保中心进行医保姓名变更,以免影响后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