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00485759559X/202511-00008 信息分类: 医疗秩序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黄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发布日期: 2025-11-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就诊及住院患者的注意事项

作者:市二院 发布时间:2025-11-14 10:59 信息来源: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黄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阅读次数:

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更是增进人民福祉、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的必然要求。患者作为医疗服务的受益方,应当自觉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主动配合各项诊疗工作规范开展,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

一、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如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三、患者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四、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

五、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背的信息。

六、配合主管医生、护士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如果不明了,应向主管医生询问。

八、履行付费义务,按医院有关规定交款。

九、爱护医院设施和仪器。

十、对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