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00485759559X/202511-00012 信息分类: 住院须知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2025-11-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开放式病房入院须知 性: 有效

开放式病房入院须知

作者:院办室 发布时间:2025-11-14 16:22 信息来源: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黄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阅读次数: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给您提供一个良好的住院治疗环境,保证诊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便于早日康复,请您及家人务必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入院前

1.请您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如果您是医保病人(城镇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请出示相关医保卡、民政救助材料,并确认已在入院处划卡登记,人证统一,以免影响您住院费用的报销,否则本院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您需要准备的个人生活用品:洗漱用品、换洗衣物等。贵重物品和现金请自行保管好,严禁将各种危险物品带入病区(如刀、剪、绳、火种、药品、瓷器、玻璃制品等),否则发生的不良后果由病人家属自负。

二、探视陪护制度

1.住院期间,家属务必做到24小时看护患者,时刻陪伴在患者身边,以免患者出现各种风险行为。如因家属看护不周出现各种意外发生,家属需承担全部责任,请家属保持高度警惕,不可疏忽大意。如病情不适宜在本病区治疗,不安心住院自行出走、冲动、毁物等,或者家属不能做到有效看护,请转科治疗。

2.为了病人及家属陪护的安全,建议陪护人员年龄在18岁至60岁,身体健康。

3.陪护人员严禁乱动仪器设备,以免影响病人的正常治疗。

三、住院期间

1.请您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按护士的指导进行活动与休息,以防坠床和跌倒。

2.为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请勿大声喧哗,勿随地倾倒污水污物、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和聚众打牌等,勿在病区内吸烟、烧小灶、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

3.患者入院后如出现以下情况:如严重的兴奋躁动、严重消极情绪、严重影响自身或他人安全以及病区秩序的状况,住院期间查出患有严重躯体疾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等,医院将本着对患者负责的原则,有权将患者转至封闭式病区或转院治疗。如家属和陪客不同意按规定转诊,将按自动出院处理。

4.病人的活动范围应限于医院范围内,请勿外出,家属及病人未经医生同意私自离开医院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确有情况需要离开医院需征得医生同意后,由陪护人办理离院手续,方可离开,离院后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医保实行24小时宿床制,住院期间医保不定时检查患者在院情况,如发现患者不在床,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6.住院期间患者不能私自服用其它药物,如因病情需要,应主动告知并征得床位医生同意,不得擅自服用;为保证您和其他患者的生命安全,外带药物请交于护士站加锁保管,出院时返还。

7.住院期间个人财物应妥善保管,以防丢失,不仅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还影响患者疾病的康复,如不慎丢失贵重物品,请自行报警处理。

8.因病区管理特殊性,儿童禁止带入病房,如私自带人造成意外,家属应承担全部责任。

9.为了保证医疗护理的安全,请尊重医务人员的诊治权,住院期间不得自行调换床位,病人及陪客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随意翻阅病案及有关医疗记录,如需复印病历,请到医院病案室。

10.患者住院期间,应参加病房内各种治疗性的康复活动,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做好个人卫生,保持环境安静整洁,不串病房,以免给他人带来不便。

11.请不要自行邀请外院医生会诊,不要私自购买和服用药物,否则发生的不良后果由病人家属自负。

12.病房内一切设施、用品均为服务配置,请勿损坏,如人为造成损失,须照价赔偿。

13.为保证您的各项治疗检查顺利进行,请您及时交足医疗费用,且所有费用必须交于出入院处。

14.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礼品或宴请,请您务必协助并督促落实。

15.住院期间,欢迎您对我们的诊疗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