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00485759559X/202511-00012 信息分类: 检验检查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5-11-14
发布机构: 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2025-11-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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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医学影像科CT及DR检查注意事项 性: 有效

医学影像科CT及DR检查注意事项

作者:院办室 发布时间:2025-11-14 16:52 信息来源: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黄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阅读次数:

CT及DR检查注意事项
    1. 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有利于疾病诊断,检查时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X射线伤害。为了您的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射线检查要求。
    2. 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如年龄在50周岁以上并且长期大量吸烟、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等),否则不宜使用CT进行健康检查。
    3. 选择X射线检查要经过正当性判断,对于特殊人群检查(如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童、备孕期男女、哺乳期),应尽量避免此项检查。孕妇(特别是孕早期)原则上禁止X线检查。如果您是孕妇或准备受孕的妇女,在进行X线检查前,请一定告知人员。
    4. 放射工作人员应对受检者不需曝光的敏感部位(主要有甲状腺、性腺、乳腺、头颅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加以防护。因诊疗需要,对儿童做X线检查时,对不需要曝光的敏感部分采取更优的防护措施。
    5. 机房外面工作指示灯亮,说明X射线机正在工作,请勿开门进入,并远离机房候诊。
    6. 检查前,应要求工作人员对非检查部位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检查中除受检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停留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扶携陪检时,工作人员应对陪检扶携人员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 卫生监管部门提示:X射线检查前,工作人员应当为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受检者有权要求使用防护品,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佩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