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00485759559X/202311-00015 信息分类: 行风建设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黄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发布日期: 2023-1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医疗机构服务承诺

作者: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29 16:08 信息来源: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黄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阅读次数:

1.医院服务人员要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杜绝生、冷、硬、顶行为;

2.门急诊就医标志醒目,设有导诊和分诊人员,为病人提供咨询服务。门急诊提供轮椅、担架、开水等便民服务,并设置公用电话;

3.门急诊各服务窗口准时开启,排队不得超过10人;

4.挂号、收费要唱收唱付,药房发药窗口人员应详细核对处方并向病人说明注意事项;

5.门诊实行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公示制,并向病人提供药品明细清单;

6.门急诊实行首院、首科、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须耐心、细致诊治病人;

7.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对大型检查和使用贵重药品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

8.后勤及设备保障人员在水、电、气等服务设施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到达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