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88/202511-00017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计划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5-11-17
发布机构: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11-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17 17:13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黄山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工作,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新闻发布,是指市卫生健康委围绕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媒体关注焦点和公众关心热点,采取各种新闻发布形式,发布权威信息,表达立场观点,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宣传方式。

第三条  新闻发布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健康委中心工作,全面、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在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中,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第四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

(一)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和重要法规规章以及执行情况和进展情况;

(二)我市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

(三)卫生健康工作中需要向公众说明和澄清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卫生健康工作信息。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成立黄山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委主要负责人,副组长为委各分管负责人,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爱国卫生与宣传科。

第六条  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分析研判全市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制订全市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原则上每年年初和年中各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七条  设立黄山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确定分管宣传的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爱国卫生与宣传科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委机关各科室按照业务分工和新闻宣传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一)例行新闻发布工作机制。通过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通气会或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进行新闻发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

(二)新闻发布主题会商协调工作机制。相关职能科室要及时向爱国卫生与宣传科报送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共同筹划发布主题、发布议程,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爱国卫生与宣传科和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了解媒体关注热点,了解公众的信息需求,组织好相关的延伸采访活动。

 

第三章 发布形式及内容

第八条  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

(一)及时准确发布全市卫生健康重要新闻,介绍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经验措施和工作亮点;介绍某一重要卫生健康工作的思路、举办的重大活动和最新工作进展情况。

(二)针对外界对卫生健康工作产生的误解、疑惑、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主持并发布信息、回答记者提问;或者由新闻发言人主持,邀请相关委领导、相关科室或委属(管)单位负责人、专家发布信息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九条  新闻通气会。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针对影响较大的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社会高度关注的卫生健康热点问题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邀请主要新闻媒体沟通情况、争取理解,提高报道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新闻通气会由新闻发言人主持,邀请分管业务工作的委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有关专家介绍相关背景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十条  委机关官方网站。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卫生健康工作动态信息、法定传染病疫情和卫生健康领域突发事件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由相应业务科室报请分管领导审签后,在委机关官方网站发布。

第十一条  新闻发言人声明或谈话。对于卫生健康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可以委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表明市卫生健康委的立场、态度和观点等。

相关科室撰写新闻发言人声明或谈话并经分管业务工作的委领导审签,由爱国卫生与宣传科报请分管宣传工作的委领导审签后,提供给新闻媒体并在委机关官方网站发布。

第十二条  媒体专访。对于卫生健康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可组织主要新闻媒体对委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访。相关科室准备答问口径经分管业务工作的委领导审签,由爱国卫生与宣传科报请分管宣传工作的委领导审签后,提供给受访人。如问题比较复杂,可同时提供背景资料。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  确定发布主题。国卫生与宣传科在每年年初制订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遇有突发事件或热点问题临时制定),确定发布会主题,并由相关科室(单位)确定发布会方案。相关科室(单位)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15个工作日将发布会方案报送委领导。

第十四条  准备发布材料。

(一)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发布会需要准备的材料:主持词、发布辞、答问口径、背景资料。

(二)主持词不超过1200字,发布辞不超过2500字。答问口径除包括发布主题或专访提纲的相关内容外,还要兼顾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每个答问口径一般不超过300 字,如问题比较复杂,可同时提供背景资料。

(三)发布材料审批。相关科室应于实施新闻发布前10个工作日,将本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业务工作的委领导审核后的发布材料和相关背景材料送爱国卫生与宣传科,爱国卫生与宣传科在在发布会对接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市政府新闻办),提交新闻发布会通稿和《黄山市新闻发布审批表》。

第十五条  实施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的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左右。

没有提问到的口径由爱国卫生与宣传科纳入口径库动态管理备用,一般不主动对外发布。

第十六条 总结评估。新闻发布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爱国卫生与宣传科完成媒体报道汇总分析,审定后报委领导并在委网站公开新闻发布会实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