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88/202509-00031 信息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5-09-19
发布机构: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9-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3年本)

作者:爱国卫生与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5-09-19 17:31 信息来源: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3年本)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收费标准及依据 监督方式 委托主体 申报条件 工作流程 办理时限
资质条件 资质依据
5 对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消毒产品、血液制品等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抽检进行检测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5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记录并对采集样品加贴封条。必要时,可由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所采集的样品应当标明编号并及时进行检验或者鉴定。鉴定检验机构收样时应当对采样记录和送检样品进行核对。 卫生健康部门涉及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的行政权力事项 具有相应卫生检验能力并且取得资质认定的卫生检验检测机构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5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记录并对采集样品加贴封条。必要时,可由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所采集的样品应当标明编号并及时进行检验或者鉴定。鉴定检验机构收样时应当对采样记录和送检样品进行核对。 市场调节价 监督电话:0559-2590147 行政机关 根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要求确定 1.接收申请
2.受理及初审
3.审查
4.出具审查意见
由项目申请人与受托中介服务机构自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