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强制廉政风险点一览表(2025年度)
| 序号 | 权力 事项 |
风险点 数量 |
风险表现形式 | 防控措施 | 风险 等级 |
责任 人 |
| 1 | 行政强制 | 3 | 1.擅自利用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索取他人财物。 2.擅自使用、挪用、调换、私分、处理暂扣财物。 3.对应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申请强制执行,办人情案。 |
1.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定期对执法文字及音像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监督员违规行为。 2.严格落实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对罚没物品进行专人专管,收缴的罚没物品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一致,并规范入库出库登记。 3.对应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后6个月申请强制执行,未按程序及时限报请强制执行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
高 | 黄山市疾控中心(黄山市卫生监督所)案件承办人员 |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