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开展妇科病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妇科疾病直接关系着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影响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妇女病普查是防治妇女常见病、妇科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普查可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降低妇科肿瘤发病率和死亡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安徽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妇科疾病普查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以乳腺癌、宫颈癌为重点的妇科病普查,掌握我市女性恶性肿瘤及妇科疾病的发病情况,提高癌症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和五年生存率,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保护和增进广大女性健康。
三、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对象为黄山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
四、普查时间、地点
普查时间为3月6日—4月30日。
普查地点为黄山市妇幼保健院。
五、普查项目
套餐一:妇检+白带常规+TCT+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测定+乳腺B超+妇科B超
套餐二:妇检+白带常规+TCT+人乳头瘤病毒23种分型测定+乳腺B超+妇科B超+淋球菌核酸测定+骨密度测定
可自行选择普查套餐一或套餐二,并在选择普查套餐基础上增加专项检查项目,具体项目可见文件附件。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王永敏
政策咨询电话:0559-2590137
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