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持续改进和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推动和保障安徽省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在我省内参加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者,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免费享受三项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简称“三免”政策)。《通知》规定了享受“三免”政策的人员范围和“三免”内容,体现了党和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和血液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我省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通知》更是体现了社会对广大无偿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作出贡献的肯定和关爱,为打造健康安徽,进一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黄山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征求意见稿),于3月1日下发至各县区、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市文明办、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征求意见,并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2条,采纳意见和建议10条,未采纳2条。3月10日再次以召开座谈会形式征求了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城投集团、黄山交投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在充分讨论交流的基础上,基本达成共识形成《黄山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送审稿)。 3月27日通过黄山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4月1日通过市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4月12日黄山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关于提请审议黄山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送审稿)主要内容:
1、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无偿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发放《黄山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并落实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免费游览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在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资本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其他规划内停车位停车,享受专项优惠政策、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等。
2、办理和使用规则:主要包括:办理对象、办理方式、使用规则等。
3、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卫健、交运、文旅等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
四、主要特色
《黄山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是为了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步发展,进一步保障我市血液安全而制定。主要特色有:
一是可操作性。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立足于各部门的法定职责,既合法合规又体现对无偿献血者的优先优惠和关心关爱。
二是灵活性。鉴于激励政策涵盖不同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视执行情况可做相应调整。
三是严谨性。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范围要求界定本市的激励政策享受范围。
四是创新性。结合停车难是献血者关心关注的问题,创新性提出在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资本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其他规划内停车位停车,享受专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