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升我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皖卫职健秘〔2022〕67号),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推动我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皖卫职健秘〔2022〕6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各项治理工作,经市疾控中心相关专家研究讨论和征求卫生监督部门意见后,特制定本方案。
三、目标要求
到2025年底,治理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四、主要内容
《方案》由目标要求、步骤安排、工作要求3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根据当前职业病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治理范围。
第二部分步骤安排。《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阶段对应重点任务:一是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6月-8月),确定治理企业和制定治理方案;二是治理整改阶段(2022年9月-2025年6月),开展重点工作安排、治理整改、督促指导和年度总结;三是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7月-12月),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明确了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三是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四是强化执法,确保成效;五是广泛宣教,营造氛围。
五、下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治理工作所需经费,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是根据时间节点部署,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确定治理对象和治理方案,推进治理整改、督促指导和总结工作。
六、关键词解释
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七、咨询方式
如有对《黄山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具体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559-259015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政策解读员:黄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