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黄山市及安徽省和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老龄办部署要求和《安徽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精神,决定开展第四届黄山市及安徽省和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第四届黄山市及安徽省和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扎实推动老龄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水平,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切实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创建范围、时间及实施步骤
创建范围为全市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及其内设科室、部门、班组等。创建时间为2021年至2023年,分全面部署、组织创建、申报命名、推荐申报、创建总结五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3月)。重点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宣传,动员引导本地区、本单位各有关涉老集体积极参与,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安徽省‘敬老文明号’评估标准(2022年修订)”(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确定本届市、省和国家级“敬老文明号”参创单位(以实际为准)。
(二)组织创建阶段(2022年4月—2023年2月)。重点做好创建建档、全面创建等工作。各地各单位根据创建工作计划和评估标准,督促指导参创单位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定期检查总结,落实创建任务,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创建水平整体提升。各地各单位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本地、本单位的拟创“敬老文明号”单位情况按附件2、3格式报至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应于附件2之“申报单位意见”和附件3之“备注”栏中标明申报级别),形成全市创建活动培育库(未列入培育库的参创单位不纳入第四届 “敬老文明号”命名范围)。
(三)申报命名阶段(2023年3月—6月)。重点做好组织申报、考核评估和命名授牌等工作。各地各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参创单位创建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并请于2023年3月前择优推荐申报市级“敬老文明号”;市老龄办于2023年4月对申报的市级“敬老文明号”进行评估,提出“敬老文明号”建议名单,提交市老龄委审议批准,给予命名并报省老龄办。同时按省统一部署在市本级“敬老文明号”中择优推荐申报安徽省 “敬老文明号”。
(四)推荐申报阶段(2023年7月—12月)。重点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推荐申报工作。按省统一部署,市老龄办从历届省级命名单位中择优推荐申报全国“敬老文明号”。
(五)创建总结阶段(2023年8月—12月)
各地各单位各参创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本单位整体创建活动的得失,为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做好下届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并请各地各单位撰写总结报告报市老龄办。
三、创建内容
按照《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安徽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明确的“基本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和孝老爱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老年优待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创新为老服务方式,开展为老服务岗位创优、争当岗位能手和服务标兵等活动。深入城乡社区开展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物质帮扶和精神关爱的“双关爱”活动。
四、创建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敬老文明号”是以优化为老服务为主题的社会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各地要着力完善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制,推动各涉老部门把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全面推动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及其内设科室、部门、班组等参与创建活动。
(二)强化工作实效。要引导各行业部门围绕老年人实际需求,结合地区特色和行业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标准要求和方法步骤,推动创建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要推动创建工作重心下移,广泛动员一线基层服务单位和个人立足岗位、立足本职,从细从小、从实从严开展创建,切实提高创建的参与率和实效性。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区县老龄办要加强与参创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要加强对创建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评估标准督导创建过程。坚持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的意见建议,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第一依据。对各级“敬老文明号”命名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摘牌。
(四)强化宣传引领。要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讲好敬老文明故事,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要定期组织“敬老文明号”命名单位和参创单位开展交流,及时总结发掘和广泛宣传为老服务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先进,树立榜样。
(五)强化工作调度。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工作进程,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同时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评估、申报事宜。各区县要于2022年3月前向市卫生健康委(市老龄办)报送全面部署阶段工作材料(包括当地“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文件、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等)。
相关材料实行无纸化报送。请各地、各单位将word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汇总打包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 赵 康
联系电话:2590158 电子邮箱:2247361547@qq.com。
黄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