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黄山市卫生健康委统筹疫情防控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健康黄山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进法治黄山建设,法治工作成效明显。黄山市中心血站建设的无偿献血科普教育馆被评为第四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现将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牵头抓总协调,压实领导责任
发挥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牵头抓总作用,通过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等工作年度执行情况,实行清单式管理推进,组织、协调、督导各项工作落实。强化法治建设考核督查,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列入对医疗卫生单位考评指标体系,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全面履职,强化责任监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行政审批
一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制定出台《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简约行业准入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1年以来,共计优化审批事项16项,受理事项办件1449件,并通过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减少/合并市场主体办事环节16项,减少办件时间16日,有效提高办理效率,全面提高行政效能,让群众办事更方便。二是全面推进证明事项承诺制。认真总结前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扩大实行范围。经梳理,我委共有18项行政事项实行证明承诺制。
(二)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域,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不断完善“一单两库”。制定《黄山市卫生健康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11个类别检查事项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在我委网站进行公开和录入到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签收认领、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在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共有企业及非企业244户,其中企业63户,非企业181户。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立卫生健康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导入检查人员19名,执法检查人员均根据岗位、专业等要素划分标注。
二是全面制定并完成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我委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印发《黄山市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6次抽查,全面完成《黄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部署工作内容。分别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2021年度全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会同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文旅行业2021年度联合抽查,会同市体育局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单位联合抽查,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道路运输客运场站经营情况联合抽查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宾馆、旅店行业联合抽查。
三是持续推进信用监管工作。经梳理,共有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10条,其中行政许可9条,行政处罚1条,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和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开展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全年共通过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上传行政处罚数据4条,行政许可数据1449条。推进差异化监管,在我委开展的随机联合抽查工作中,均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细致梳理制定卫生健康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根据信用办部署,我委及时将1家失信企业从住宿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评价中予以删除。
三、织牢制度体系,密实监督管理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意识。一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多次通过工作例会等形式,强调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及制发程序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准确掌握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程序。二是从程序上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关于印发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章制度的通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在机关办文工作制度中以及发文拟稿封面中,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文件签发的前置条件,以规章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内容合法正当,切实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汇总我委所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扎实做好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要求,动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黄山市卫生健康委现行的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并均在我委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科学民主法治,完善决策程序
(一)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在起草决策草案过程中,采取座谈会、单位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注重听取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公众等意见。全年共5件重大政策文件开展了公众意见征集,做到重大政策文件公众征集意见全覆盖。
(二)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及时开展合法性审查,切实防范重大决策相关风险。在对《黄山市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大决策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开展风险评估。
(三)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对重大决策事项做到应审尽审,全年共12次对相关重大事项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包括5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部门签订的重要合同文本和报送政府审议的5个重大决策文件。
(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关工作制度修订过程中,明确将公平竞争审查关口前移至发文审核环节,在发文拟稿封面设置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栏目,从而在程序上保证公平竞争审查一个不漏。全年共开展公平竞争审查3件。
(五)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21年以来共为我委提供政策咨询10余次,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5件。
五、夯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职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在委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执法救济和监督信息、执法结果信息等。推进事中公开,规范执法人员着装,现场执法做到出示执法证并落实执法告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监管。落实事后公开,将行政执法结果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黄山网、部门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要求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时佩戴执法记录仪,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影像资料留痕;将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执法全过程记录纳入年度执法案卷评议范围,提高执法案卷质量,落实文书全过程记录。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市本级4件行政处罚案均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执法人员考核制度。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大力推动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化,案例普法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道德素养、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梳理我委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名单,及时通过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操作更新,杜绝非法执法。
六、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约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二是做实做细专责监督。要综合运用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把监督融入单位治理之中。着力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抽查,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一是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把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和加强卫生健康工作的动力。2021年,我委共办理建议提案58件,其中主办39件、协办19件;人大代表建议15件(主办11件、协办4件)、政协委员提案43件(主办28件、协办15件)。二是响应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市长热线办理,全年共受理市12345平台转办件698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三)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持续强化内部审计。我委督促指导委属各二级机构规范落实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年度省、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持续强化委属各二级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按照轮转计划,我委通过公开邀标确定安徽晨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分别对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市中心血站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固定资产专项审计,并督促医疗机构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自行开展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 实行长期有效的内外监管。
(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制发《信息工作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编写政务信息的积极性,优化委门户网站发布流程,常规工作动态类栏目确保每天更新、社会公众关切类栏目及时更新。2021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405条。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我委工作职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等信息。采取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深化医改、健康黄山建设、医疗卫生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解读。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类内容17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围绕群众关心的疫情情况、个人防护知识等,及时发布权威疫情动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防疫科普知识,主动及时进行发布。我委全年共发布主动回应类内容20次,互动回应类内容13次。
三是加强沟通对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全面提升卫健系统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我委制定了《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区县认真对照基层两化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各区县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细化任务分解、具体责任到人,组织集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强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七、健全化解机制,维护合法权益
(一)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办理各类来信来访29件,已全部办结。省卫生健康委医疗服务诉求平台共受理医疗服务诉求14起,全部按时办结,切实把隐患化解在内部、解决在基层。
(二)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落实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诉讼、投诉办理等多渠道化解医疗纠纷机制。落实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制度,共建立7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作用,严格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早化解医患纠纷隐患。全年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累计调解纠纷21件。
(三)诉讼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黄山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案件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八、明确普法责任,强化法治宣传
(一)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2021年黄山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宣传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要求。同步制定《黄山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各科室及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普法内容和普法对象,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普法责任制清单”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二)落实卫生健康普法宣传。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培训。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4次。翻印《黄山市法治建设知识手册》,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宣传学习 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的通知》,强化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意识。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集中观看庭审活动共计30余人次。二是统筹疫情防控抓好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宣传。常态化推进传染病防控暨新冠肺炎疫情普法,充分利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阵地、卫生健康系统单位网站、黄山市广电台和黄山日报社等主流媒体等多渠道、多途径铺天盖地开展传染病防控暨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及时发布防控动态、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不断提升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力度。三是利用各类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医药宣传周、全国敬老月、世界艾滋病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在第12个爱国卫生法治宣传周期间,系统围绕“依法科学治理,共建健康家园”主题,通过广场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普及宣传新修订的《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知识;在敬老月活动期间,结合“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了“敬老月”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等形式,就《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期间,结合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专题培训,宣讲《职业病防治法》;在中医药宣传周期间,围绕“中医药在你身边”主题,同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深入开展中医药法学习宣传,提升了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世界艾滋病日期间,组织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进入黄山交通广播,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专题学习,并组织全市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积极参与线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知识测试。
九、2022年工作谋划
2021年,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不断规范,但也存在如普法方式创新不足等问题。2022年,黄山市将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断为健康黄山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法治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特别是结合实际,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医疗卫生单位及医务人员普法宣传,并持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不断增强普法实效,切实为健康黄山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