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黄法办〔2020〕7号)要求,现将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协调、督导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全面深化,持续践行服务型政府职能
(一)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便民服务。根据《安徽省推进“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智慧政务各项工作,让群众办事更便捷、窗口审批更高效、政府监管更有力。一是根据“零原件、不见面” 的要求(即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黄山分厅提交申请后,全程无需到现场办理,无需快递提交原件复核证件的真实有效性,审批结果通过物流递送),对照《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及时修改完善安徽政务服务网黄山分厅事项实施清单的相关要素,进一步优化“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二是按照数据管理局要求,完成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知识库事项梳理工作、黄山市电子证照系统基本信息收集(制作电子证照489份)。三是围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需求,认真研究需共享数据的可行性和应用场景,梳理本单位在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行政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国务院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共享的政务服务数据需求清单,完成上报工作。四是根据《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基本目录同步及实施清单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数资〔2019〕37号),完成我委现有全部实施清单调整、编制工作和新增1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上线工作。
(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优化监管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我委审批改革事项,即: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审批优化准入服务。逐项编制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指南,认真抓好落实。
(三)落实“减证便民”行动,优化政务服务。我委在2018年根据《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等文件要求制定我委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基础上,2019年对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关于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及全面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梳理更新清单内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2019年我委共保留证明事项24项,并在官网上公开清单,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高行政效能,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三、依法依规,加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2019年,我委不断加强政府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学习,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及制发程序。我委通过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准确掌握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程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强化监督,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内容合法正当。2019年,我委未制定出台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根据市政府《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秘〔2019〕34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黄司通〔2019〕36号)等文件要求,梳理汇总所涉及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梳理后我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7件,内容均合法、适当,并均在我委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科学民主,稳固行政决策合法根基
(一)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通知》(黄卫计〔2015〕17号)文件要求,我委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在起草涉及医药卫生制度改革等决策草案过程中,注重听取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各方意见,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2019年,对《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重大政策文件均进行了公众意见征集。
(二)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决策前及时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切实防范重大决策相关风险。2019年,我委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同时不断强化风险意识,要求未经排查或者未对排查出的主要风险进行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
(三)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并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图,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时限和审查方式,建立了顺畅有效的工作运作流程。我委对审查范围内的事项均做到了应审尽审,2019年共开展合法性审查6次,具体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案件5件和1件部门签订的重要合同文本。同时,我委根据省司法厅启用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的要求,及时完成法制审核人员的梳理入库管理工作。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黄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聘用黄山市道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名,为我委开展法律咨询,普法服务及处置医疗纠纷等法律服务工作,持续加强依法行政专业法律力量配备。
五、严格规范,强化公正文明执法
市卫生健康委制定《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黄山市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不断探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事前公开,制定并每年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编制相应的服务指南,流程图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同时对编制的内容及时发布网站,做好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强化事中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着装,落实执法告知、出示执法证,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进事后公开,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落实7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将行政执法结果(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时通过信用黄山网站、单位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推进执法记录仪使用。2017年我委落实执法记录仪采购相关经费,采购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实施执法全过程视频记录。二是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在执法案卷评议中,将执法全过程记录纳入评议范围,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落实执法文书全过程记录。通过推进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减少行政争议。
(三)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印发《黄山市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建立审核机制,制定《黄山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流程,设计《黄山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通过审核表落实法制机构审核职责,明确黄山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内容清单。2019年我委5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按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9年11月份,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例评查。对2019年办结适用一般程序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2016版)》开展案件评查,市本级共评查案件21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执法人员考核制度。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2019年全市共有43名执法人员成绩合格通过考试。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19年6月开展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监督执法培训班,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大力推动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化,案例普法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道德素养、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积极梳理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时开展执法证到期申办年审工作,对市卫生监督所执法证到期人员及时申办清理,杜绝非法执法。
六、强化监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强化医疗机构自行化解医疗纠纷能力。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置组织体系建设,落实处置程序工作,认真执行影响医疗效果和医患关系的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建立有效的医患沟通制度,各医疗机构均设置投诉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医疗纠纷的解释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在病区设置投诉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及时受理医疗投诉,及早发现医患纠纷苗头,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化解矛盾、减少医患纠纷。
(二)发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作用。完善“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全市三区四县均成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还安排了医疗纠纷专职调解员,负责本机构纠纷的调查核实与预防处置工作。
(三)全面建立起医疗责任险制度。我委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黄卫计〔2018〕65号),在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实现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建立了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全市2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签订医疗责任保险。
(四)开展源头治理减少诉讼复议。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从源头上降低案件率,我委积极学习贯彻《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结合2018年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不断完善医疗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细化了举报投诉受理及处理登记制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推行网络问政,对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公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不断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2019年,我委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七、强化教育,切实履行普法责任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黄山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2019年的重点普法目录,并通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科室及相关二级机构。在单位工作例会上经常性研究部署法治宣传工作,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卫生健康技术服务、重大宣传活动开展等方面融入法治宣传,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宪法、卫生健康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党规党纪,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黄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同升国旗、同唱国歌”、“访民情、解民忧、找差距”走访调查、定岗暨宪法宣誓仪式、宪法法律法规巡讲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观看法院公开审理受贿罪案件的直播、应知应会理论学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三)落实社会普法责任制。一是结合社会热点及民风民俗,加强春节期间等特殊时段法治宣传工作,并利用江淮普法行、禁毒宣传月、世界艾滋病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组织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积极利用传单、咨询点、LED屏、横幅、墙报、门户网站等载体,全方位、多端点、高覆盖积极宣传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各所属单位广泛开展“六进”工作。工作人员深入休宁德青源龙庄、歙县王村观音山生态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对食品安全标准及卫生规范的现场培训和交流;深入乡村,在祁门县溶口乡开展“2019健康黄山医学科普宣教”等活动,结合免费义诊的开展,疾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知识的科普和对打击非法行医、如何安全就医等法律法规进行普及。深入机关单位讲解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学校加强学校卫生管控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结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对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案例进行以案释法。2019年5-9月份,组织开展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行动期间,邀请市广电台、黄山日报记者全程参与执法,向全市广大群众普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医疗美容消费提示。四是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参加第五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征集等活动,报送3幅(组)法治漫画,其中“共同携手 防治结核”“珍爱生命健康 远离非法行医”两幅(组)漫画受到省卫生健康委表彰。持续推进与黄山市电视台的合作项目,每周精选卫生健康内容打响《健康故事》栏目品牌,以更贴近百姓生活、更贴近社会实际的案例来引导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推广落地。同时我委及时将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我委动态上传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内的对应栏目,充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便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查询、学习。
2019年,我市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规范,有效促进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保障了管理服务对象的权益,提升了治理能力和水平。但也仍应清醒地意识到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卫生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还需继续加强严格规范,法治建设的数字化有待提升等方面。新的一年,我委将在前期成效的基础上,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担当作为,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照创建指标,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把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清理工作。
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深化“三查三问”,巩固“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