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完成2024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发布日期:2024-10-12 08:52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做好我区2024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屯溪区卫健委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进行了随机抽取。9月26日至27日,屯溪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安徽海博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抽取的5所托育机构、5所幼儿园、6所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双随机”采光照明检测工作。

检查中,屯溪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按照托育机构、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卫生监督要求,对教学、生活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情况逐一进行检查。检测公司的工作人员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版)的相关规定,对托育机构、幼儿园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情况进行检测;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的相关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进行检测。

10月9日,屯溪区卫生监督所收到安徽海博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16家被抽查单位,符合采光照明标准的有10家,不符合采光照明标准的有6家。屯溪区卫生监督所将及时抽检结果在区卫健委网址给予了公示,对不符合采光照明标准的6家单位,执法人员根据采光照明的相关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并同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督促落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