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IV化学发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2 16:29信息来源:市疾控中心 作者:市疾控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项目概况

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IV化学发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铭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MY2026X026  

项目名称: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IV化学发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HIV化学发光设备1台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安徽铭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或通过电话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4151500分。

2、磋商地点:安徽铭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自筹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八、联系方法

人: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人:胡先生     

电话:0559-2591821

   址: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36-7号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铭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金      

  话:0559-2518625

   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

项目联系人:金工     

  话:1538544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