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疾控中心健康提醒(2022年3月16日)

发布日期:2022-03-16 10:39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编辑:市疾控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23月以来,全国报告新冠肺炎感染者人数显著增多,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特别是近期我省安庆、宿州、滁州、亳州、马鞍山、铜陵等地相继出现省外新冠肺炎疫情关联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朋友:

1.近期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城市,尤其是已经发生社区传播的城市;确需前往的,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措施。

2.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来(返)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所在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并配合各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3.省外非疫情地区来(返)黄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抵黄后应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配合当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市民朋友们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坚持人物同防,收取快递物品时要做好消毒及防护措施。

5.一旦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附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时,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7.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居民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应尽快接种加强针或参加序贯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