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全县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休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于2023年9月25日至27日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重点查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工作,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材料,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警示标识、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和公示制度上墙等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发现企业部分员工未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企业未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针对以上问题,监督员现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督促企业完善了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将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落到了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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