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安心托幼(托育)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目标任务】托育。2023年,新建成2—3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各区县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全市新增托位200个。
【工作举措】托育。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公办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支持政策】托育。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及民办园开设的普惠性托班,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评上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市级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补。在人员和办园成本两方面重点保障,落实土地划拨和各项税费、价格优惠政策。
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项哲颉 联系电话:259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