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黄山市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黄山市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集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及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全市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早期监测预警处置能力,我委联合市司法局、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黄山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4月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您可以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板块中直接留言,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者邮寄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2590122,电子邮箱:1901925648@qq.com。来信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74号(请注明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收)。感谢您的支持!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黄山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黄山市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黄山市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
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应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过程中,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还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制定《黄山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黄山市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黄山市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20〕25号)。
三、起草过程
市卫生健康委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联合市司法局、市科技局起草了《黄山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意见。一是向37家市直和驻黄相关单位、社会团体和7个区县人民政府征求意见,二是在我委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三是向各区县卫健委及委属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5条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分析,采纳2条,不予采纳2条,部分采纳1条。
四、主要内容
《黄山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主要从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发挥中医院防控优势作用,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相关学科、实验室和人才队伍建设,预留方舱医院战时改造条件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黄山市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主要从加强战略谋划和规划引领、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养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黄山市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从推动完善公共卫生制度建设、规范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执法机制、深化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等3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措施。
黄山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省“着力构建以省及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为支撑、各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为基础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目标要求。到2022年,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总体建成并达到标准。到2025年,全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层面,建设或完善1所高水平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县级层面,各县(区)依托综合医院建设1个相对独立、规范标准的传染病独立院区。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加强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建设,承担本市辖区内传染病患者集中救治、应急物资储备等任务。抓紧建设黄山市传染病医院(黄山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达到设置病床100-600张的目标要求。辖区其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建设相对独立、规范标准的传染病院区和可转换病区。
(二)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建设,承担传染病筛查、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一般病例收治等任务。每个县(区)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原则上,30万人口以下的县,县级医院传染病院区床位设置不少于20张;30-50万人口的县,设置不少于50张。
(三)发挥中医院防控优势作用。支持黄山市中医医院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区等业务用房建设和改造,加强感染、呼吸、重症等重点专科建设,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支持二级中医医院加强发热门诊和检验科室等业务用房建设,更新换代医疗设备,全面开设感染、呼吸等专科。组建市级中医疫病防治(应急)队伍,提升应急和救治能力,承担全市疑难危重病例中西医协同救治任务。
(四)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按照全省“健全覆盖省、市、县、乡四级院前急救网络”的工作任务做好我市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提升院前急救智能化指挥水平。强化市县急救中心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现辖区内院前急救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0公里。按照每3万人口/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加强值班车组人员配备,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平均急救时间呼叫满足率达到95%。
(五)加强相关学科、实验室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感染、呼吸、重症、麻醉、急救以及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相关学科建设,完善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和远程会诊平台建设。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落实“院长管院感”制度。建立覆盖全市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体系,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市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实验室建设要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各项政策措施,提高传染病救治工作人员待遇,引导更多高水平医务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适应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着力培养和引进能解决相关专业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六)预留方舱医院战时改造条件。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优化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功能设计,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各县(区)政府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风险和医疗资源基础条件,做好建设项目立项、财政拨款、设施选址、项目招标、设备购置、医护人员队伍配置等工作。
(二)加强投入保障。在科学规范使用好中央及省有关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基础上,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用债券等资金,支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按规定保障相关人员及工作经费。
(三)坚持创新推动。各地各单位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等体制机制,依托高校、医院,着力提高重点疫情防控救治培养能力。进一步健全重大疫情救治应对预案和定期演练机制,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黄山市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科技攻关体系,建立紧急状态下应急科技攻关快速有序响应机制。开展生命科学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或产品攻关取得突破。开展公共卫生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力争进入省级平台序列。引进高端人才,组建临床、预防及科研相互协同,产学研密切配合的科技攻关团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战略谋划和规划引领
1.发挥科技规划引领作用。将公共卫生领域科技攻关任务纳入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推动人口健康、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列入“十四五”科技重点发展方向和任务。
2.开展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配合省级层面建立公共卫生科技智库,重点开展公共卫生政策、技术发展趋势预测、基层公共卫生资源调配等方面研究。
3.落实应急攻关响应机制。落实省公共卫生科技攻关应急行动指南,实现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序响应。鼓励公益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设立传染病(含寄生虫病)专科检验中心,提升对传染病的检测、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
(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4、加大基础研究计划投入。重点支持新发传染病、重大传染病、重大慢性非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职业病基本机理研究。支持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开展病毒病原学、免疫学等基本原理研究。
5.加快技术凝练和攻关。面向疫苗研发、检测技术研发、抗体药物研发等重点方向,开展技术需求征集、技术指南凝练。充分发挥临床医疗、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作用,聚焦公共卫生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开展联合攻关。
6.支持承担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承担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围绕病原体鉴定识别、分子溯源、生物信息学分析、试剂盒开发应用与质量控制等领域,加强新药创制、重大疾病防治等公共卫生领域研究。
7、加强中西医协同攻关。鼓励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完善中西医协作机制,开展中西医结合参与防治重大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研究。加快中药新药创制研发,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提高中西医结合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中的作用。
(三)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8.建立成果转化长效机制。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可转化科技成果征集,支持转化一批应用前景好的重大公共卫生科技成果。支持科研人员瞄准产业化应用推动公共卫生研究成果的深度转化,带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指导、支持地方标准制定。
9.加强市场化创新主体培育。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瞄准前沿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应用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科技成果孵化、熟化和落地转化,为产业化创造必要条件。
(四)培养壮大科技人才队伍
10.培育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发挥各类科技人才计划作用,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骨干人才培养力度。按规定支持和鼓励科研机构赋予领军人才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经费调剂权、创新团队组建权、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权等。
11.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优化人才评价机制,激发公共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活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将科学研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形成的科研成果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劳动报酬、科研奖励等权益分配。
12.加快高水平科技攻关团队建设。鼓励科研机构、有关高等学校制定出台支持公共卫生科研团队建设政策措施。优化整合现有科研团队参与公共卫生领域重点项目科技攻关。加快引进公共卫生领域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黄创新创业。
(五)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
13.支持参与公共卫生合作。加强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领域深度合作,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的支持。加强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诊疗方案、控制措施、疫苗研发和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开放合作。持续强化在溯源、药物、疫苗、检测、诊疗等方面的科研合作。积极引导科研机构参与健康领域重大合作项目,吸引有关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公共卫生领域优质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科技经费保障。完善公共卫生科技攻关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经费对公共卫生领域科技研究的支持力度。探索联合企业资助、慈善捐赠等措施,引导建立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体系。
(二)加强科技管理改革。鼓励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科研活动,探索建立符合公共卫生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建立研究工作监测体系,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科研机构完善服务措施,优化财务报销等工作流程,让科研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放在科研本职工作上。
(三)加强科研氛围营造。建立法人单位与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档案,对科研不端、违反科研伦理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营造科研人员潜心开展科学研究的良好氛围,推动产出更多更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四)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加强生物安全全过程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增强法律震慑力。
黄山市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执法机制,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引领、执法保障、守法促进作用,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到2025年,全市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制度体系、更加有效的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执法机制,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章公众知晓率不断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显著增强,公共卫生体系法治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完善公共卫生制度建设
1.配合省级层面推动一批立法项目。针对省级制定或修改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爱国卫生、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职业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母婴保健、医疗机构管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血吸虫病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品质量、畜产品质量安全、家禽交易、动物防疫、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进步、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全力配合做好有关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
2.加大公共卫生制度建设力度。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科学构建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制定公共卫生制度应当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公共卫生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合法性审查机构要提前介入、实施同步审查。
3.加强公共卫生制度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市、县(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机关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严格实施公共卫生制度备案审查。及时做好公共卫生制度清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应当认真自查清理,对与上位法不相一致的文件或规定,及时进行废止或者修订。
(二)规范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执法机制
4.明确执法事项和责任。全面梳理、规范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执法事项,完善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确定公共卫生执法队伍、岗位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5.加强公共卫生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和经济水平等因素,配齐配强公共卫生执法队伍。完善公共卫生执法机构职能,加快公共卫生执法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依法开展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执法工作。
6.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对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依法应对、妥善处理。认真落实公共卫生领域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效。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隔离、封闭场所、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各类防控措施要与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和范围相适应,避免过度执法。
7.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行医、暴力伤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惩治违反公共卫生法定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推动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8.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医疗服务、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机制。强化层级监督和内部约束,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建立尽职免责制度。
(三)深化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9.强化公共卫生安全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压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职能要求和工作特点,认真做好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工作。市、县(区)法宣办、司法行政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不断扩大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新闻媒体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加强对涉及公共卫生的相关执法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工作,及时提供法律解读。
10.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普法宣传。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将公共卫生安全重点法律法规纳入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加大对依法防控典型做法、典型人物的宣传,充分展示依法防控疫情措施的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理解、支持政府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1.着力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普法教育。将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政府机关领导班子学法内容。着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等群体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注重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带动作用。及时做好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好向境外归国人员以及在黄外籍人员宣传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相关人员如实报告旅行史信息、病情病史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公共卫生体系法治保障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协调机制。建立黄山市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黄山海关等单位参与。联席会议统筹全市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协调跨部门、跨地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指导和督促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推动全市公共卫生执法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统筹相关经费,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经费给予必要保障,着力改善公共卫生执法条件,合力安排执法装备等方面投入。完善联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矛盾纠纷。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1-04-21 10:26黄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黄山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9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未征集到反馈意见。